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4-06-14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4042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获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具体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末总股本 1,022,806,646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合计现金分红 102,280,664.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2,806,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4 年 6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4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 259 号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吴 正 董 宾
咨询电话:0816-2336252
传真电话:0816-233633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