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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维数字: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11-30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5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
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用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
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
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
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
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
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7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德方纳米、
郑中设计、瑞和股份、三态股份、太辰光、韶能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三生,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梁艳霞,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继
峰股份、豪美新材、广钢气体、东岳硅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三生、项目质量复核人梁艳霞近三年
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
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
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4 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
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本次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含税 95.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 31.80 万元。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0 年。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
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并与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
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经双方沟通确定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含税 95.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 31.80 万元,两项费
用合计含税 127.20 万元。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就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无异议后,
根据相关规定,拟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
认为其能够胜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对《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
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聘请审计机构的评判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报备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
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