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超声电子:超声电子关于超声转债可能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2024-06-14  

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声转债”可能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自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3日,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超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0.56

元/股),可能触发“超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若未来触发“超声转债”转

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即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超声转债”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81号”核准,公司于2020
年12月8日公开发行了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
额70,00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18号”文同意,公
司7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超声转债”,债券代码“12702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公
司“超声转债”自2021年6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2.85
元/股。

                                        -1-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说明书
相关条款,“超声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1年6月7日由原来的12.85元/股
调整为12.7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7日生效。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说明书
相关条款,“超声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2年6月28日由原来的12.72元/
股调整为12.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28日生效。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说明书
相关条款,“超声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3年6月29日由原来的12.62元/
股调整为12.5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9日生效。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说明书
相关条款,“超声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年5月30日由原来的12.52元/
股调整为12.4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30日生效。
    二、“超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可能触发的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
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
之间的较高者。”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可能触发的情况
   自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3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2-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0.56元/股),可能触发“超声转债”转股
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若触发“超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
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
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
换公司债券》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超声转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超声转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