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 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体现了 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关联方侵犯公司利益以及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出具以上事前认可意见。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开涛 章 融 杜文广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