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启迪环境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林开涛先生、章融先生、杜文广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法律法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