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4-06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17: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4 年 6 月 14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5 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翼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498,658,39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98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18,338,3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31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280,320,0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9.6667%。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21 人,代表股 份 5,748,95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0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 股份 34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5,748,61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033%。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市 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出席 人员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提案: 提案 1.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7,799,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77%;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0%;弃权 215,957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89,8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561%; 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874%;弃权 215,95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565%。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7,799,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77%;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0%;弃权 215,957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89,8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561%; 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874%;弃权 215,95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565%。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7,799,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77%;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0%;弃权 215,957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89,8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561%; 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874%;弃权 215,95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565%。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7,903,0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5%;反对 643,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0%;弃权 112,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93,6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620%; 反对 643,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857%;弃权 112,24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24%。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7,799,2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77%;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0%;弃权 215,957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89,8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561%; 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874%;弃权 215,957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565%。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38.96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7,902,9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5%;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0%;弃权 112,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93,5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602%; 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874%;弃权 112,24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24%。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7,902,9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5%;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0%;弃权 112,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93,5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602%; 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874%;弃权 112,24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24%。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8.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7,902,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5%;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0%;弃权 112,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93,4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585%; 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874%;弃权 112,34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41%。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9.00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7,902,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5%;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90%;弃权 112,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93,4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585%; 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874%;弃权 112,34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41%。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公司向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332,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37%;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42%;弃权 112,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93,4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585%; 反对 643,1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874%;弃权 112,34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41%。 在审议该项提案时,关联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天府清源控股 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项提案回避了表决。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11.00 《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按非独立董事 提名人数分别逐项表决)》; 总表决情况: 11.01 候选人:选举王翼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96,555,352 股 11.02 候选人:选举郭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97,368,919 股 11.03 候选人:选举宋澜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96,912,297 股 11.04 候选人:选举胡智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96,912,341 股 11.05 候选人:选举畅敞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96,912,297 股 11.06 候选人:选举代晓冀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96,912,297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 候选人:选举王翼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3,645,907 股 11.02 候选人:选举郭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459,474 股 11.03 候选人:选举宋澜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002,852 股 11.04 候选人:选举胡智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002,896 股 11.05 候选人:选举畅敞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002,852 股 11.06 候选人:选举代晓冀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002,852 股 表决结果:王翼先生、郭萌先生、宋澜涛先生、胡智波先生、畅敞先生、代晓冀先生当 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12.00 《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按独立董事提名 人数分别逐项表决)》; 总表决情况: 12.01 候选人:选举林开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96,912,419 股 12.02 候选人:选举章融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96,912,617 股 12.03 候选人:选举杜文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97,140,596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 候选人:选举林开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002,974 股 12.02 候选人:选举章融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003,172 股 12.03 候选人:选举杜文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231,151 股 表决结果:林开涛先生、章融先生、杜文广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13.00 《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按非职工监事 提名人数分别逐项表决)》。 总表决情况: 13.01 候选人:选举左薇薇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495,530,331 股 13.02 候选人:选举周艳华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391,344,086 股 13.03 候选人:选举孙永乐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106,470,59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 候选人:选举左薇薇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620,886 股 13.02 候选人:选举周艳华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773,194 股 13.03 候选人:选举孙永乐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同意股份数:2,132,038 股 表决结果:左薇薇女士、周艳华女士当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四、律师现场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景璐,崔兢赫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核、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 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