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2024-11-23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4-107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截止目前,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
及控股子公司因行政诉讼、工程建设纠纷等经营事项提起诉讼累计未结、仲裁事项金额合计
为 2.52 亿元;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诉讼、涉及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等事项为被告累计未结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 14.87 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 17.39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29.81%。
2、前期部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被列为被告的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截
至目前,执行待履行金额合计约为 51.65 亿元。
公司目前总体涉诉及判决待履行金额较大,公司正积极推动强化应收账款催收及部分资
产处置等措施解决涉诉风险及后续判决履行压力。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依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 诉讼进展情况
(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 号)。
该事项导致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公司提出索赔,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截止目前,共有 467 名股民向武汉中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目前尚有 4 个案件
未取得判决。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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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诉案件 302 件,诉讼标的额 3,250.93 万元。
2、一审已判决案件 62 件,其中:
(1)33 件判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判决赔偿金额合计 180.37 万元。
(2)29 件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诉讼标的额 318.47 万元。
3、二审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案件 67 件,诉讼标的额 4,569.21 万元。
4、调解结案 32 件,待履行金额为 315.87 万元。
5、未结案件 4 件,诉讼标的额为 44.13 万元。
(二)(2023)京民终 1099 号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接法务部门报告,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发出的《民事判决书》(2023)
京民终 1099 号),判决驳回公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并由公司支付二审案件受理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3)。
因公司未能及时履行《民事判决书》((2023)京民终 1099 号)确定的义务,近日,
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2024)京 74 执 1301 号),公司控股子公
司浦华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京
74 执 1301 号),人保基金已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冻结公司持有的浦华水务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要求其配合开展相关股权评估工作。
(三)(2024)京 0108 民初 56752 号
因《民事判决书》((2024)鄂民终 298 号)判决生效后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
定的义务,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出的传票等法律文件,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作为担保方,就其已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履行 74,726,308.38 元担
保责任事项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已履行担保责任金额
74,726,308.38 元、资金占用利息(以 74,726,308.38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9 月 13 日起计
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及相关诉
讼费用;要求以公司名下控股子公司股权作为履行保障。
(四)(2024)豫 0192 民初 6009 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发出的传票等法律文件,基于双方签署
的《河南尉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建筑安装施工合同》(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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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
目合作框架协议暨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
设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工程款 95,359,700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暂计
29,851,490 元(工程款利息计算方式:应以欠付工程款为基数,按照年化利率 7%计算直至
上述工程款付清之日止),暂合计 125,211,190 元;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均由公司
承担。
(五)(2024)晋 0403 民初 5599 号
公司近日收到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等法律文件,因公司间接控股长治市晋
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治晋清”)未能及时履行与其签署的《项目融资借款合同》
所规定相关义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长治分行”)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判令长治晋清归还借款本金 7,301 万元及利息(以 7301 万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6 月 21 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借款利率即以央行人民币存款基准利
率三个月期限档次为定价基准利率+4.78%,并按季度浮动计算,暂计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为
109.70969 万元),并支付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要求公司及长治晋清控股股东
浙江启迪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兴业长治分行对《长治市污
泥餐厨垃圾处置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污泥餐厨垃圾处理费及其他各项收入享有优
先受偿权。同时,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长治晋清、公司及浙江启迪生态科技有限
公司银行存款 7,301 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当于人民币 7,301 万元的其他财产(土地、房
产、机器设备等财产)。
(六)(2024)鄂 0502 民初 2236 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判决书》,要求公司于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偿付借款本金 188,000,000 元及利息
5,104,167.57 元,并自 2024 年 6 月 13 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为基数,
按照年利率 8.4825%的标准支付罚息;要求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偿付借款本金 95,550,000 元及利息 622,574.6 元,并自 2024 年 6 月 13
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8.1825%标准支付罚息;诉讼
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累计未结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 17.39 亿元,占本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81%,相关案件目前尚在审理或调解谈判过程中(本公司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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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公司主要诉讼、仲裁情况详见附表)。
与我方当事
我方当事 我方 人相关的诉
对方当事人名称 案号 案由
人名称 地位 讼标的额
(万元)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 (2024)豫 0192 民初 6009 号、
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 (2021)冀 0723 民初第 629
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二 号、(2024)渝 0154 民初 8505
公司及相 十冶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北山建 号、2023 湘 3101 民初 1765 建设工程
103,383.51
关子公司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金沙 号、(2023)陕 04 民初 79 合同纠纷
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王之 号、(2022)苏 1183 民初 7693
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湖北迎春 号、(2024)鄂 13 民终 960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号等
(2024)京 0108 民初 56752 号、
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明阳智
被告 (2020)粤 20 民初 58 号、
公司及相 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陕西万悦 其他经营
(2024)陕 0114 民初 593 号、 35,569.08
关子公司 实业有限公司、道县自来水责任 事项纠纷
(2024)湘 1124 民初 2802
有限公司等
号等
(2024)晋 0403 民初 5599
兴 业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司 长 治分 金融借款
公司 号、2024)津 0319 民初 13502 9,689.20
行、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纠纷
号
证券虚假
(2024)鄂 01 民初 154 号、
公司 未取得判决案件 4 个 陈述责任 44.13
(2024)鄂 01 民初 214 号等
纠纷
邯郸市丛台区农业农村局、梨树 (2024)冀 0432 行初 5 号、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平凉市 (2023)吉 0322 行初 51 号、
公司及相 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凉 (2024)鄂 0502 行初 24 号、
行政诉讼 17,393.84
关子公司 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凤县 (2024)甘 0602 行初 97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林市龙潭 (2021)鄂 2827 行初 16 号、
区人民政府等 (2023)吉行终 14 号等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西 (2024)晋 0121 民初 8 号、
公司及相 建设工程
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2024)陕 0117 民初 312 号 2,783.44
关子公司 原告 合同纠纷
局等 等
广西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北京桑
(2024)鄂 0502 民初 1672
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文一波、
号、(2024)皖 0104 民初 9164
公司及相 安 徽 汇 融 人力 资 源 管理 有 限公 其他事项
号、(2024)津 0116 民初 8616 5,056.52
关子公司 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沽街道办 纠纷
号、(2024)津 0116 民初 8564
事处、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道
号等
办事处等
合计 173,919.72
三、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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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部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被列为被告的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截至目
前,判决待履行金额合计约为 51.65 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重要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目前涉诉总体金额较大且部分案件相继审结进入履行阶段,公司整体面临诉讼
风险及流动性压力,公司正在全力推动诉讼及执行风险化解工作,并将根据诉讼情况依规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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