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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稀土: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并注销其法人资格的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000831          证券简称:中国稀土       公告编号:2024-037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并注销其法人资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
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泰鑫拓地质勘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鑫拓”)。本
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华泰鑫拓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
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公司继承。
    2、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吸收合
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吸收合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华泰鑫拓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吸收合并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
深化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压减法人层
级,提高资产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
资子公司并注销其法人资格的议案》,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华泰鑫拓。本
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华泰鑫拓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
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公司继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1-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吸收合
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
    公司名称: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6 月 17 日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 栋 15 层
    法定代表人:杨国安
    注册资本:1,061,220,807 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稀土深加工产品经营及贸易;稀土技术
研发及咨询服务;新材料的研发及生产销售;矿业投资;矿产品加工、综合利用
及贸易。
    (二)被合并方
    公司名称:北京华泰鑫拓地质勘查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29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3 号 501-17 号
    法定代表人:黄呈橙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地质勘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销售
金属矿石、机械设备。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1,039.44                          31,045.18
    净资产                           31,020.08                          31,029.19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5.03                             9.11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安排
    1、公司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继承华泰鑫拓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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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无需支付对价。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华
泰鑫拓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名称、
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并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3、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吸收合并基准日至吸收合
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和享有。
    4、本次吸收合并事项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合并各方将根
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
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权属变更、税务审批、注销登记等程序。
    5、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签署相关协
议等。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压减法人层级,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华泰鑫拓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
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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