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24
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4-033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已经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以截止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公司现有总
股本 1,052,554,074 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 25,999,995 股后的
1,026,554,079 股 为 基 数 进 行 测 算 , 预 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为
410,621,631.60 元(含税)。
若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至本次预案具体
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股份回购注销、员工持
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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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
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实施。由于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
施期间,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完成授予登记,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由 25,999,995 股
变为 0 股,因此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 1,026,554,079 股变
为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1,052,554,074 股。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 0 股后的 1,052,554,0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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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76 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
2 00******249 董晓鹏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
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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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综合管理部(证券)
咨询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8号)
咨询联系人:刘明珊
咨询电话:0314-212818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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