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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东装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3-21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玉敏女士、
傅万堂先生和张俊民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玉敏女士、傅万堂先生和张俊民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王玉敏女士、傅万堂先生和张俊民先生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王玉敏,于 2018 年 4 月起任职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
的任职要求,保持独立性。
        2023 年度,本人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自查事项                           自查结果
  1         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是□ 否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     是□ 否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     是□ 否
        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是□ 否
        其配偶、父母、子女;
 5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是□ 否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          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是□ 否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
        负责人;
 7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     是□ 否
        人员;
 8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是□ 否
        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经自查,本人在 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签字):王玉敏
                                               2024 年 3 月 20 日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傅万堂,于 2022 年 12 月起任职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时间
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
的任职要求,保持独立性。
        2023 年度,本人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自查事项                           自查结果
  1         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是□ 否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     是□ 否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     是□ 否
        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是□ 否
        其配偶、父母、子女;
 5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是□ 否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          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是□ 否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
        负责人;
 7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     是□ 否
        人员;
 8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是□ 否
        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经自查,本人在 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签字):傅万堂
                                               2024 年 3 月 20 日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张俊民,于 2023 年 12 月起任职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时间
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
的任职要求,保持独立性。
        2023 年度,本人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自查事项                           自查结果
  1         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是□ 否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     是□ 否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     是□ 否
        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是□ 否
        其配偶、父母、子女;
 5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是□ 否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          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是□ 否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
        负责人;
 7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     是□ 否
        人员;
 8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是□ 否
        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经自查,本人在 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签字):张俊民
                                               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