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3-2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
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
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 H 股企
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
1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
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此外,普华永
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 US PCAOB(美
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 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
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 28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40
余人,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为 364 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 年度)的
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74.21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8.54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2.84 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 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
数量为 109 家,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5.29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2
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
作要求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
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普华
永道中天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普华永道中天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就会计
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
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
3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
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的专业资质与能力。2023 年 8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2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
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
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
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会议形
式召开,对《2023 年度财务报告(未定稿)》进行审议并同意。
(四)2024 年 3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方
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普华永道中天关于公司审
计内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对审计报告审计过程、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
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同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
4
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对普华永道中天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
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普华永道中天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