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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01-25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 2024 年 1 月

16 日、2024 年 1 月 17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0)、《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 月 3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31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3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

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吉林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 列 打勾 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选举金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 2.00 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

    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

    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30—11:

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吉林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gaoxue@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参加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

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 委 托                             先 生 / 女 士 ( 身 份 证

       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星期三)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
                           提案名称         该 列打 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选举金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
1.00                                               √
         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示列示);没有明

       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授权有效期限为 1 天。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