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4-12-21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工会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 18 日,组织员工代表民主推选公司第九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 77 名员工代表(应参加推选代表 90 名,符

合法定人数)以无记名票决方式通过,选举高仪先生、于杭先生为吉

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附:1、高仪先生简历

          2、于杭先生简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1

                     高仪先生简历

    高仪,男,1970 年 5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吉电未来智维

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国电投吉林能源服务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曾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平热电公司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浑江发电

公司总经理、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材料分公司总经理、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通化

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通白电力运营平台筹备组组长,吉林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白山吉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通白电力运营平台筹备组组长,吉

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白山吉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通化吉电发展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通白电力运营平台筹备组

组长,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白山吉电能源开发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通化吉电发展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通白电力运营平

台筹备组组长、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董事长,吉

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白山吉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通化吉电发展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通白电力运营平台筹备组
组长、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白山吉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执行董事、通白电力运营平台

筹备组组长,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吉电未来智维能源

科技(吉林)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高仪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

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2

                     于杭先生简历

    于杭,男,1973 年 4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工程师。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与财务部主任。

    曾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主任,吉林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分析评价部副主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与财务部副主

任,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吉林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计划与财务部(共享中心)主任。

    于杭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

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