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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希 望: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8-17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62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8 月 3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成都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

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鉴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 年 8 月 15 日,公

司第一大股东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向公

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南方希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328,957,1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3%,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

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南方希望的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该变动后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事项于 2024 年 8 月 2 日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 年 8 月 12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7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238 号-新华之星 A

座-文轩会议中心四楼-中型会议室 A1(公司将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

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2.00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
                                                                        (11)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5      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投向                                                 √
  2.08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
  2.0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
  2.10      上市地点                                                     √
  2.1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3.00                                                                   √
            订稿)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5.00                                                                   √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
  6.00                                                                   √
            填补措施(修订稿)和承诺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修订
  7.00                                                                   √
            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8.0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提案2需逐项表决;提案1、2、3、4、5、6、8、10为特殊

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

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

披露。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 年 8 月 13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与地址:

    (1)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3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 376 号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2)2024 年 8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13:00 至 14:00。

    登记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238 号-新华之星 A 座-文轩会议

中心四楼-中型会议室 A1。
    2.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会

议登记手续(同时提交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

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

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

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

及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

达时间应不迟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白旭波、青婉琳

    联系电话:02885950011

    传真号码:028-85950022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 376 号

    电邮地址:000876@newhope.cn
邮    编:61006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6

     2.投票简称:希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5      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投向                                           √
 2.08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
 2.0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
 2.10      上市地点                                               √
 2.11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
 3.00                                                             √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4.00                                                             √
           议案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5.00                                                             √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6.00                                                             √
           风险及填补措施(修订稿)和承诺的议案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7.00                                                             √
           (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
 8.00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
           案

 9.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
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