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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希 望: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27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86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下

午 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9 月 26 日 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 1 号楼 2 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1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57 人,代表股份 2,560,105,7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1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458,836,8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9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54 人,代表股份 101,268,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7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1,754 人 , 代 表 股 份

101,268,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78%。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1,754 人 , 代 表 股 份

101,268,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7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8,493,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464%;反对10,896,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2
份总数的0.4256%;弃权715,2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65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8.5335%;反对10,896,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02%;弃权715,279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06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8,674,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535%;反对10,689,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175%;弃权741,9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83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8.7117%;反对10,689,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56%;弃权741,932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32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

补充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
    同意2,553,832,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550%;反对5,41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115%;弃权858,2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995,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3.8054%;反对5,41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71%;弃权858,2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475%。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美竹、徐婧婕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4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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