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2024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9-24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4-05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中期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有关实施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 公司2024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9月19日
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
公司以2024年6月末总股本2,003,628,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
民币 60,108,849.3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
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
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未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3,628,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注】
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
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
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
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
(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87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8*****590 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号中铜大厦33楼
咨询联系人:韩锦根 孙萍
咨询电话:0871-63106792
传真电话:0871-63106735
七、备查文件
1.《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决议公告》;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安排的确
认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