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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现代投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华强)2024-04-03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3 年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作用,
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华强,男,1958 年 4 月出生,湖南醴陵人,中共党员,北京钢
铁学院金属材料系工学士,中南大学商学院 MBA,北京大学光华管理
学院 EMBA。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株洲冶炼厂化验室工程师、
总厂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锌分厂副厂长、深圳合资公司总经理;
深圳科技工业园总公司合资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莫斯科)股份公
司部门总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部门副
总经理、部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兼总裁;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非银行部资本市场部主任、证券一处与证券二处主任、中投证券有
限公司股权董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公
司股权董事兼中国光大银行董事。2018 年 6 月中央汇金有限责任公
司退休至今。现兼任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泰信基金
有限责任公司、华邦科技控股股份公司、光大永明资产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 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实际出席 9 次,其中通讯方式出席 6 次,现场出席 3 次
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以完整了解
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
合理的建议,审慎判断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
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实际出席 2 次,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
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
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
关职责。
    2023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1 次提
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
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
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
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对内控审计事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处理
等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交流,并提出合理
建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及实地考察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密切关注媒体、网络等资讯平台的相关报道,及时就媒体相关报道与
      公司进行充分沟通,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同时,公司管理
      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够及时落实,为
      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
      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
      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促进
      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方
      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
      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2023
      年度审慎审议了各项董事会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日期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2023 年 3 月 29 日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 2023 年 4 月 6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二十次会议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                        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6 月 26 日
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
                 2023 年 8 月 28 日   独立意见
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在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

                                      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与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对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在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

                                      险处置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经理层 2022 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的议案
                 2023 年 9 月 27 日
二十五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与关联
      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
      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本人的事前
      认可,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
           2023 年 8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本人提前审阅了《关于公司与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湖南高
      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
      结算、信贷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利率合理、公平,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
      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宽金融合作机构范围,降低资金成本。董事会关
      于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 8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职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在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
公司委托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能够公允地发表审计专业
意见。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一致性及工作质量。
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董事情况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对候选
人进行了认真核查,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
其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为其提
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被担保公司经营情
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
规相违背的情况。且均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对子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六)高管人员薪酬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经理层 2022 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的议案》,公司根
据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绩效考核结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绩效
考核结果确定经理层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符合公司薪酬考核管
理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责权利的一致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公正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为公司发
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
平,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深入了解公司的经
营情况,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股东利益的影响,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李华强
                                            2024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