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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现代投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段琳)2024-04-03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独立、谨
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段琳,女,1963 年 11 月生。1985 年 6 月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
获经济学学士。1985 年至今,在湖南工商大学从事会计学与财务管
理的教学和科研工作。2004 评聘为会计学教授。曾任湖南工商大学
会计学院党委书记,现任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
师、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国家“双一流”专业(财务管理)建设第
一负责人。主要社会兼职:湖南省财务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政府采
购评审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相关项目咨询评审专家库专家、湖南林
业科技大学林涉外学院外聘教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主要研究方
向: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会计监督等领域研究。2021 年 3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1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按照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表决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实际出席 9 次(其中通讯
方式出席 7 次,现场出席 2 次)。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以完整
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
专业、合理的建议,审慎判断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
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实际出席 1 次,认真听
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
相关文件后,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          日期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2023 年 3 月 29 日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八届董事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会第二十次   2023 年 4 月 6 日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会议
                                 见

                                      2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

                                  见

                                  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独立意见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独立意见

                                  关于对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

                                  可意见

第八届董事                        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会第二十二   2023 年 6 月 26 日 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
第八届董事
                                  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会第二十四   2023 年 8 月 28 日
                                  关于对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
 次会议
                                  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在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

                                  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

                                       3
                               见

                               关于公司与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

                               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意见

                               关于对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

                               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在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

                               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八届董事                     关于公司经理层 2022 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

会第二十五   2023 年 9 月 27 日 发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10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
提出合理建议。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视频会议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审
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
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
观、公正。
    2、提名委员会
    2023 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参加了提名委
员会会议,对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
查,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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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积极参
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认
真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内部控制评价、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聘任审计
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
观发表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
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内、外部审计沟通职责,与公司内审部
门、外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不定期审
阅相关内部审计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事前审核年审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审计计
划,并监督其在审计过程中的执业行为,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
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提高审计质
量;持续跟进公司年审进度,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
工作并如期提交审计报告。
    (六)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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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会会议及实地考察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
计献策。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本人提出的
建议能够及时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七)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
积极回答中小股东的提问,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
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
审议的议案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充
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
表专业意见。在作出判断、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影响。本人也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及股东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与关联
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
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本人的事前

                                6
认可,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
    2023 年 8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本人提前审阅了《关于公司与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湖南高速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结
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时利率合理、公平,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
要,有利于公司拓宽金融合作机构范围,降低资金成本。董事会关于
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对于报告期内发生及延续到本报告期内的担保情况如下:公司提
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
的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且均履
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没有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定期
报告披露前,均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对关键事项充分发表
意见。关注财务报告的合规性,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完整。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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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8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职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在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
公司委托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
意见。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一致性及工作质量。
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董事情况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对候选
人进行了认真核查,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高管人员薪酬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经理层 2022 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的议案》,公司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绩效考核结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绩
效考核结果确定经理层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符合公司薪酬考核
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责权利的一致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作为具有财务会计知识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还特别关注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清晰度和完整性、与年报
中的其他信息以及非财务信息的一致性、公司内部控制流程设计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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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性与有效性、公司利润质量等事项。报告期内,公司较好地遵循了
相应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
    四、总体评价
    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
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按规定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独立客观发表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的沟通,
共同推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段琳

                                           202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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