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华强、段琳、许青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