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证券代码:000900 公告编号:2024-022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唐前松先生 公司董事长罗卫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 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唐前松先 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1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710,967,29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4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 代 表股 份 706,872,483 股,占 公 司有 表 决 权股 份 总 数的 46.57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094,80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8%。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如下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罗卫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0,595,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77%;反对 371,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6,4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1.3468%;反对 371,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 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2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1.02 选举唐前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0,595,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77%;反对 371,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6,4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1.3468%;反对 371,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 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1.03 选举曹翔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0,595,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77%;反对 371,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6,4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1.3468%;反对 371,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 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3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1.04 选举易斌斌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0,595,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77%;反对 371,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6,4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1.3468%;反对 371,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 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1.05 选举孟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0,595,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77%;反对 371,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6,4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1.3468%;反对 371,9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 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4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2.01 选举雷楷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0,611,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99%;反对 356,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2,3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1.7167%;反对 356,0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 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02 选举唐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0,611,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99%;反对 356,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2,3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1.7167%;反对 356,0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5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 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03 选举刘立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0,611,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99%;反对 356,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2,3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1.7167%;反对 356,0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 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04 选举潘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0,611,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99%;反对 356,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2,3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1.7167%;反对 356,0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6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 效表决 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李华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0,611,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2,3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1.716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李华强先生当选。 3.02 选举段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0,611,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2,3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1.716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段琳女士当选。 3.03 选举许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0,611,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 同意 3,942,3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1.716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许青先生当选。 公司第二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红晖女士为第九届董事 会职工董事,选举王晏辉女士、李虹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 历附后),任期自第二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 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邹华斌 陈小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 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8 附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红晖,女,1974年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一 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企业培训师。历任湖南省长潭高速公路管理 处政工科副科长、科长,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经理,公司长沙分 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湖南现代房地产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 长,公司工会副主席。现任公司工会主席。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职 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红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王晏辉,女,1978 年 3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硕士, 注册会计师。历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公司合规内控部 副经理、经理,内控审计部部长。现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风控法务部) 部长,兼任湖南安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有期货有限 公司董事、现代财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5月至今 任公司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晏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9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李虹,女,1971年9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1993年5月参加工作。历任长沙市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财务 科副科长,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湖南联 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现代弘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公 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现代财富资本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 任湖南现代弘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湖南祁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 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