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04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证券代码:000900 公告编号:2024-026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 1,517,828,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27,674,250.1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进行。
3.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517,828,334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的个人、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一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截止 2024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86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 08*****513 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08*****951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30 日至股权登
记日 2024 年 6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
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
咨询联系人:罗荣玥 刘慧
咨询电话:0731-88749889
传真电话:0731-8874981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