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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数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9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 数源               公告编号:2024-078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9:15-15:00。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 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

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0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 200,698,07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5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81,388,87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44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19,309,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41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19,329,80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19,309,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411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等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

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10,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33%;

反对 4,0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41%;弃权 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42,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529%;反对 4,08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1192%;弃权 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

提请大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515,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9%;

反对 1,58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77%;弃权

2,60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9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47,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609%;反对 1,58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1780%;弃权 2,60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61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关联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数源软

件园有限公司所持的 181,368,271 股股份,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84,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039%;

反对 4,43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340%;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84,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039%;反对 4,43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9340%;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邀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律师

为于野、卢文婷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