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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钱江摩托: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2024-10-24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
计划对象 2 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07,500 股,占本次回购
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526,778,500 股的 0.02%,并已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 107,5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26,778,500 股变更为 526,671,000 股。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2 年 5 月 23 日至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或不良反馈。
    2022 年 6 月 3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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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
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
在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
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向 16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39.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7、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
激励计划对象郑英豪、宋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60,000 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
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
激励计划对象高兴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0,000 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回购注销完成 210,000 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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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
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向 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0,000 股限制性股
票。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12、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56 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共计 3,791,250 股限制性股票。2023 年 7 月 17 日,上述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可解除限售的 3,791,250 股限制性股票完成解除限售。
    13、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激励计划对象 5 名离职、1 名退休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 412,500 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回购注销完成 412,500 股限制性股票。
    15、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公司基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
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5.69 元/股调整为 5.29 元/股。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上述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7,500 股回购注
销,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


                                     - 3 -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因公司工作安排原
因发生调动、组织架构调整、裁员等原因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
纪等行为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
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激励对象因除上述原因之外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
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在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二)回购注销数量
    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上官宇俊、颜康离
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07,500 股。
    (三)回购价格及调整
    1、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了《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7,191,000 剔除
已回购股份 41.25 万股后的 526,778,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
民币现金。前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
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
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派息后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P=P0-V




                                    - 4 -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
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3、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回购价格=调整前价格(5.69 元/股)-2023 年
度每股派息额(0.40 元/股)=5.29 元/股。
    4、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024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因激励对象
离职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后为基数,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前述权益分派尚需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
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
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上官宇俊、颜康因离职而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参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故本次回购价格为 5.29 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56.8675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
    三、验资及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 31-00016
号)。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从 526,778,500 股 减 至
526,671,000 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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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动前                 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减少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9,452,450         13.18          107,500         69,353,425         13.1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57,326,050         86.82             0            457,317,575        86.83

三、股份总数          526,778,500         100.00         107,500         526,671,000        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
    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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