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摩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4-10-29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摩托”、“公司”)
钱江摩托 2022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钱江摩托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 3 月 18 日,钱江摩托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4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总金额不超过 14,050 万元。
2、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钱江摩托东部智慧园区将陆续投入使用,鉴于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枫华科技”)为吉利旗下企业提供集采服务,具备集采的成本和品控优势,
拟向枫华科技定制采购办公用具、宿舍家具、部分信息化设备等,结合 2024 年
已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钱江摩托及控股子公司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不超过 1,500 万元。
钱江摩托与枫华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李书福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枫华科技为钱江摩托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徐志豪先生、
杨健先生、许兵先生、彭家虎先生及郭东劭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
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重组,
没有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 2024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
关联 关联交易 2024年预 本次新增 新增后2024 2024年度已
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人 定价原则 计金额 预计金额 年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类别
采购 枫华 办公家具、宿舍家 参照市场
1,500 1,500 3,000 553.67
商品 科技 具、信息化设备等 价格
合计 1,500 1,500 3,000 553.67
注:1、上述关联交易包含分、子公司;
2、2024 已发生金额指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749456835Q
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3年4月22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82号1幢1306室
法定代表人 周阳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批
经营范围
发;软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玩
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商品);水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家具零配件
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家用电器销售;鞋帽批发;农副产品销售;塑料制品
销售;珠宝首饰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
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礼品花卉
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
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销售代理;
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渔具销售;
服装辅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妆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建筑装饰
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
赁服务);卫生用杀虫剂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票务代理服务;汽车装饰
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
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乐器批发;模具销
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企业形象策划;机动车充电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枫华科技总资产为60,382.06万元,净资产为22,514.87
万元,2024年1-6月份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8,744.56万元,净利润为2,440.11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钱江摩托与枫华科技实际控制人均为李书福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枫华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社会公允价格,友
好协商确定,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
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
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
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钱江摩托(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与关联
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采购产品,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
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关联
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徐志豪先生、
杨健先生、许兵先生、彭家虎先生及郭东劭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
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交易的内容合法有效,遵循了公平、公正、
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钱江摩托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钱江摩托《公司章程》的规
定。此外,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风险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钱江摩托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