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河钢资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27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4-14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 财会[2022]31 号) 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除上述政策变更
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
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
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
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
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3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 2022 年度合并利润
表的影响如下:
                             调整前 2022 年 12 月 31                            调整后 2023 年 1 月 1 日
         报表项目                                         调整金额
                                 日/2022 年度                                         /2022 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003,284.79           581,697.53                   18,584,982.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78,606,668.39           564,629.38                2,079,171,297.77

 未分配利润                        4,591,903,126.48               16,162.43             4,591,919,288.91

 其他综合收益                      -1,131,342,882.03                905.72             -1,131,341,976.31

 所得税费用                          325,850,650.86            -10,760.69                325,839,890.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6,290,495.50               10,760.69              666,301,256.19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2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 2021 年度合并利润
表的影响如下:
                    调整前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后 2022 年 1 月 1 日
      项目                                             调整金额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933,593.85             795,795.75                   14,729,389.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58,936,507.17             790,456.48                1,959,726,963.65

未分配利润                     4,156,809,472.61               5,401.74                4,156,814,874.35

其他综合收益                  -1,571,271,378.24                   -62.47              -1,571,271,440.71
所得税费用               787,803,361.92       -5,793.53       787,797,568.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301,329,303.50       5,793.53      1,301,335,097.03
的净利润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933,593.85      795,795.75        14,729,389.6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