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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资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27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事务所公司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
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
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历史沿革: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3 年,原系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下属的司局级事业单位,1999 年脱钩改制并更名为利安达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成功转制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7、业务资质: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大型及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金融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具有 20 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已建立了完备的
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8、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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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截至 2023 年末,利安达共有合伙人 64 人,注册会计师 407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3 人。
    10、2023 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未经审计):48,482.20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40,036.6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550.22 万元。
    11、2023 年度利安达为 3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
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3 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2 家);采矿业(1 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 家);批发和零售业(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意见。
    三、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利安达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经审计,利安达
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利安达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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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 2022 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利安达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要求,同意续
聘利安达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 5 次会议,通过现
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
项进行了沟通。双方协商确定相关时间安排,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
建议。
    3、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一季度报告》《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对相关财务
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财务制
度规定编制予以了重点关注。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利安达事务所在年报审计期间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事务所在公司
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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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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