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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资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4-04-27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占明)


    作为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河钢资源”)的独立
董事,2023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王占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 年 7 月至今
1988 年 7 月,河北工程大学(原河北煤炭建筑工程学院)机电系工作;1988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在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销售部门任职;2000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美国朗艾道公司北京代表处、德国德伯特矿山设备(中
国)有限公司及美国比赛罗斯矿山设备中国有限公司任任散料输送部销售总监;
2008 年 1 月至 2017 年 8 月在山特维克矿山工程机械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任矿
山设备系统部项目及合同管理部总监;2017 年 12 月至今在塔克拉夫特诺恩采矿
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任职。现任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
性,在 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
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王占明                 5            2               3             0               0   否                    2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在本年度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定期
         报告等情况的汇报,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的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并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分别对公司利润分配、内部控制、会计
         估计变更和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的
         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原因为铁矿石价格下降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较为全面的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钢资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同意《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2、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河钢资源与河钢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会计估计变更、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对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出
         具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2023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核查,我认为:本次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
大遗漏,且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我同意本专项报告。
     四、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在报告期内,按照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先后组织召
开相关会议,对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发展计划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
划、对河钢集团财务公司 2023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审议等进行审议,并提
出具体建议。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了 1 次会议。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认真履行
职责,为公司的董事及经理层提供建议和意见,对发展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后备
人才的培养计划进行审议,对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提出了建议。
    2、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风险管理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了 1 次会议。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
积极履行职责,监督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指导公司风险管理工作,
对河钢集团财务公司 2023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有效控制各项
风险,保障公司合规运行。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了 1 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经理层的经营
成果汇报,对管理团队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对公司薪酬管理与考核制度
的修订提出了建议。
    五、在公司现场办公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现场办公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实地调
研的方式进行现场办公,并对公司进行问询讨论,通过查阅文件及对公司董事、
管理层等相关人员问询的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战略规划、行业情况及
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充分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及时获
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重点关注公司重大事项
    2023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
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
真审核,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定期查阅有关财务资料,为
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我提升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宏观政策及行业形势的最新变化,
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最新变化,及时
掌握相关政策,不断提升知识储备,并重点加强对公司治理、防控内幕交易、保
护中小股权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
力和工作水平,为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防范提供更优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无异议。
    以上是本人对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治理规范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王占明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