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27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以下政策: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
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等内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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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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