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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铁物: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4-临 058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5 号院 2 号楼鼎兴大厦 A
座 0530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赵晓宏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7 人,代表股份
4,516,077,8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4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287,525,71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0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5 人,代表股份 2,228,552,1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3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2 人,代表股
份 361,570,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2 人,代表股份 361,570,08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6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
议:
    1.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15,994,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4363%;反对 12,143,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49%;弃权 41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9,008,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259%;反对 12,143,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86%;弃权 41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5%。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
案的表决。
    2.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0,040,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2020%;反对 35,718,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09%;弃权 3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5,532,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331%;反对 35,718,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8%;弃权 3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1%。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关于变更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504,092,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346%;反对 11,646,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9%;弃权 33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9,584,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52%;反对 11,646,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12%;弃权 33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6%。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4.关于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503,180,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144%;反对 12,431,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3%;弃权 46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8,672,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29%;反对 12,431,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83%;弃权 46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8%。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惠燕、曾祥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