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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国际:关于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的公告2024-04-12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25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
                           授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29.60 万份

    2.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2 人

    3.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简称及代码:中钢 JLC2,037064

    4. 股票期权行权期数:3 期

    5. 股票期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4 年 3 月 20 日

    7.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 年 4 月 11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

                                    1
办法>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制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国际工程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制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

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意见。

    (二)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同时公司将包括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等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

体员工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截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

    (三)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钢国际

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意见。

    (四)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

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钢国际

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100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

    (五)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六)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

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七)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3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和登记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24 年 3 月 20 日

    (二)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29.60 万份

    (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人数:22 人

    (四)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99 元/股

    (五)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授予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业务等骨干人员

共 22 人

    (七)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登记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有效期为

自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

授予登记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等待期为 24 个月。股票期权行权

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权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权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
第三个行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1/3
  权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方可行权: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本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5
               (1)2023 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2.0%,且不低于 2023 年度对标企
               业 75 分位值水平;
               (2)以 2021 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复合增
第一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 12.5%,且不低于 2023 年度同行业平均业绩(或者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3)202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5%。

               (1)2024 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2.3%,且不低于 2024 年度对标企
               业 75 分位值水平;
               (2)以 2021 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复合增
第二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 12.5%,且不低于 2024 年度同行业平均业绩(或者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3)202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5%。

               (1)2025 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2.6%,且不低于 2025 年度对标企
               业 75 分位值水平;
               (2)以 2021 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复合增
第三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 12.5%,且不低于 2025 年度同行业平均业绩(或者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3)202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5%。
注: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如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行为,造成指标
不可比情况,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报告,对相应业绩指标的实际值进行还原。

    由本期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

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注销。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监管机构调整本公司行业分类或调整同行业成分股

的,公司各年考核时应当采用届时最近一次更新的行业分类数据。在年度考核过

程中,若同行业对标企业样本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

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并报国资主管单位

备案。若上述对标企业存在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行为,则应剔除该收购行为对对

标企业净利润等产生的影响。

    4.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制定股权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

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将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合格、差”五


                                        6
个档次。
     个人绩效评价结果          优/良         中        合格         差

            标准系数           100%         80%        60%          0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标准系数。当年激励对象

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5. 行权对标公司选取

    为了确保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中绩效指标的市场可比性,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

规定,本计划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中的 A 股建筑工程行业公司(共 108 家),剔

除供水/园林/生态类公司(21 家)、装饰类公司(25 家)、和商品贸易或特定工程

类公司(10 家),从除公司外剩余 51 家公司中,选取 20 家行业对标企业,主要

基于以下标准进行筛选:

    ①行业属性相同:证监会行业分类中的土木工程建筑业等相关行业;

    ②主营业务及产品类型和中钢国际相似,且有可比性;

    ③中钢国际直接业务或人才竞争对手。

    对标企业名称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1                   601068.SH                      中铝国际

      2                   002307.SZ                      北新路桥

      3                   002116.SZ                      中国海诚

      4                   600512.SH                      腾达建设

      5                   600820.SH                      隧道股份

      6                   002761.SZ                      浙江建投

      7                   600491.SH                      龙元建设

      8                   600248.SH                      陕西建工

      9                   002062.SZ                      宏润建设

      10                  601800.SH                      中国交建


                                       7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11                      601611.SH                            中国核建

       12                      000065.SZ                            北方国际

       13                      601186.SH                            中国铁建

       14                      002051.SZ                            中工国际

       15                      000090.SZ                            天健集团

       16                      600970.SH                            中材国际

       17                      600170.SH                            上海建工

       18                      601618.SH                            中国中冶

       19                      601669.SH                            中国电建

       20                      600939.SH                            重庆建工

    (九)期权简称:中钢 JLC2

    (十)期权代码:037064

    (十一)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4 年 4 月 11 日

    (十二)经登记的授予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
                                     授予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姓名                职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陆鹏程       党委书记、董事长                   30.00          2.55%           0.021%

 赵恕昆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27.00          2.29%           0.019%

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业务等骨干人员
                                                 72.60          6.17%           0.051%
              20 人

         预留期权授予小计                       129.60          11.01%          0.090%


     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                      1,047.00        88.99%           0.730%

         授予股票期权合计                      1,176.60       100.00%           0.820%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的一致性说明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8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3

月 20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9.60 万份预留股票期

权,剩余 0.4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未来将不再授予,尚未授予的所有权益失效。

       本次完成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与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

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

模型。公司测算得出每份股票期权价值为 2.07 元。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 市场价格:6.33 元/股(假设估值基准日公司股票公平市场价格);

       2. 行权价格:5.99 元/股;

       3. 预期期限:3.5 年(预期期限=Σ每批生效比例×该批预期行权时间,其

中预期行权时间=0.5×(期权生效时间+生效截至时间));

       4. 历史波动率:38.17%(采用中钢国际本次激励计划 20 家对标企业近 3.5

年波动率均值);

       5. 无风险利率:2.08%(三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

       6. 股息率:0%(激励计划就标的股票现金分红除息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的,预期分红率应当为 0%)。

       (二)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

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

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9
授予日为 2024 年 3 月 20 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
            期权成本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期权份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份)

 129.60      267.70        72.50       96.67      63.21      29.74         5.58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
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注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由本计划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

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

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

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

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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