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7-30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股票代码:000932 公告编号:2024-35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 222 号主楼 1106 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曾顺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计 507 人 , 代 表 股 份
3,445,363,2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704%。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3,030,885,75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71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502 人,代表股份 414,477,49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9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
过。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 3,439,745,209 1,063,442 4,554,600 股份数量 409,013,854 1,063,442 4,554,600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有
小股东有效表
效表决权股份 99.8369% 0.0309% 0.1322% 98.6451% 0.2565% 1.0985%
决权股份总数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 3,439,624,309 1,180,942 4,558,000 股份数量 408,892,954 1,180,942 4,558,000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有
小股东有效表
效表决权股份 99.8334% 0.0343% 0.1323% 98.6159% 0.2848% 1.0993%
决权股份总数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乾坤、袁威威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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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结论性意见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
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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