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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的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3-2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的评估报告
   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
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
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 年末拥有执业
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近 500 人。安永华明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 亿元。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8 家,收费
总额人民币 9.0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
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
费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
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安
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
       二、2023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与安永华明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安
永华明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执行了相关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
报告。
       安永华明于 2023 年 10 月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了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现场预审,于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 月执行了实物
资产、货币资金及承兑汇票等资产的监盘程序,于 2024 年 1 月至 3
月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年终现场审计。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按
照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的要求,执行了函证、检查、询问、重新
计算等其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与本公司管理层
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等信息。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2023 年 3 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会
议,对安永华明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
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
提请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2024 年 2 月 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
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会计师团队召开沟通会,在听
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计划的
汇报后,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
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安永华明
关于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及财务报表审计总体审计计划及策略,并
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审计委员
会汇报。
    3、2024 年 3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
会议,在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情况的回报后,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圆满完
成了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等议案提请
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审议。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审核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
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有关审计事项;
    2、监督公司财务信息的有关披露工作;
    3、审查督促公司内控建设情况;
    4、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
    5、对聘请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6、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落实
内部审计计划。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全体委员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
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保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
业能力,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在审计过程中
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圆满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