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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3-26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体监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
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规范运作、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持续有效的监督,积极检
查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与执行情况,在维护公司
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监控、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
监事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治理和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要
求,及时就涉及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
和审议,共召开 9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2 月 21 日,公司在本部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
二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在本部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
二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二
十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 议
案。
       4、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二十
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的议案》。
       5、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在本部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九届
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
举刘振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6、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九届二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 审 议通 过 《 关于 筹 划控 股 子 公司 分 拆 上 市 的 议
案》。
       7、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九届三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8、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九届四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
    9、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在本部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九届
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
下统称“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坚持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1、2023 年度,监事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 4 次,列席公司董
事会会议 12 次,对公司决策行为及程序、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
人员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监督;
    2、检查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情况以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对公
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检查监督;
    3、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的履职情况和工作状况进行了监督;
    4、对公司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工作状况进
行了监督;
    5、检查监督公司财务,重点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重要财务
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
    通过上述工作,监事会强化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等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发表书面核查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调阅有关资料、开展现场调
研和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定期报告、筹划控股子 公 司分 拆上
市、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禁及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
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以监事会决议的形
式发表了书面核查意见,该等决议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
公告。
    四、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出席了股东大会
和列席了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
议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及
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
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
其他有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公 司股 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
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没有进行选
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忠实、勤勉、尽责、合规地履行职责,
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
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
理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公司 2022 年度
报告和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制
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后认为:公司财务运 作 规范 、有
效,经营成果、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各
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资产流
失状况,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应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公司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
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
公司资产状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3、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
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同时,公司已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各项公
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和监管要求及时
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经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
行认真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要求,监事会
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综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合法、合理、有效,执行良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4、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
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而合理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
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
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互利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
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
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外部信
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
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及
公司信息的相关知情人建立档案资料,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进行提醒。2023 年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四、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4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监督能力
和水平,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 东 利益 为己
任,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事
会职责,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特别是做好定期报告的审核工
作;对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关注公
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对公司财务及其它重大事项的监
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提高
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
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