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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09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
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经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49,708,4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
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249,708,4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2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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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15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2         08*****514        商丘市普天工贸有限公司
    3         08*****519        商丘新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6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2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 369 号
    2、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咨询联系人:李元勋 肖雷
    4、咨询电话:0370-6062933 6062466
    5、传真电话:0370-606272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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