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 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三个解除限售期,本次为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7 日,本 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上市 36 个月后(即 2024 年 7 月 8 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6 人,可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为 5,295,06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354%。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8 月 2 日。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十一次会议、监事 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 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26 名激励对象办理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动事宜,现将相 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九次会议、监事 会第八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制订<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1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 律所”)、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分别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 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事宜获得商丘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商丘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丘市国资 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 年 6 月 5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内网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 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3 日,共计 10 天;公示期满,公 司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4、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关于制订<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制订<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 5、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监 事会第八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6 月 23 日为授予日,授予 136 名激励对象 1,952.4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98 元/股调整为 2 4.8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向 136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1,952.48 万 股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总 股本的 0.87%。 7、2022 年 6 月 11 日,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已超过 12 个月,预留的 278.98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尚未 明确,该部分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8、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四次会议、监事 会第九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锦天城律所、华金证券分别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10、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127.82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 年 12 月 18 日,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11、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一次会议、监 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锦 天城律所、华金证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 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 行了审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30 名激励对象中除 2 人在解除限售期前退休、 2 人在解除限售期前调整为商丘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外,其余 126 人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95,06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354%。 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具体如下: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 解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益数量比例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7 日,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届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4 解除限售安排 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26 名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26 名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情形的; 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7、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经营 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 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 失的;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23 年公司分红 0.8 元/ 股,且高于同行业对标企 业 75 分位值水平;2023 年与 2019 年相比净利润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增长率高于 15%,且高于 2023 年每股分红不低于 0.1 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 75 分位值水平;2023 年与 2019 年相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值水平;2023 年主营业务 15%,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2023 年主营 收入占比 98.73%。公司 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 95%。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 划 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 关 于 公 司层面的考核条 件全部达成。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神火股份 2021 年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限 制 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 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相应考核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 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 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 对 本 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 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以公司与激励对 计划授予的 126 名激励对 5 解除限售安排 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约定和年度岗位业绩考核 象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进 结果为准。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等 行考核,其中 112 人考核 级,个人考核标准系数具体见下表: 结果为 A,当期可解除限 A B C D 售比例为 100%;14 人考 考核结果 核结果为 B,当期可解除 70 分至 100 分 70 至 60 分 60 分以下 限售比 100%。 (含 70 分) (含 60 分) 可行权系数 1.0 0.8 0 注:因激励对象中 2 人在解除限售期前退休、2 人在解除限售期前调整为商丘市国资委管理 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故本次仅对符合激励条件的 126 名激励对象进行了绩 效考核。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公司及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 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性质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8 月 2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295,060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的 0.2354%。 3、本次获准解除股份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126 名。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已解除限售 本次可解除限 尚未符合解锁 获授的限制 姓名 职务 的限制性股 售的限制性股 条件的限制性 性股票数量 数量 票数量 股票数量 张文章 总经理 249,600 99,840 74,880 74,880 常 振 副总经理 250,000 100,000 75,000 75,000 吴长伟 副总经理 250,000 100,000 75,000 75,000 6 副总经理、总 张敬军 199,700 79,880 59,910 59,910 工程师 刘京领 副总经理 249,600 99,840 74,880 74,880 刘子成 副总经理 189,700 75,880 56,910 56,910 安全监察与应急 曹广远 199,700 79,880 59,910 59,910 管理局局长 李元勋 董事会秘书 108,100 43,240 32,430 32,430 核心管理人员与核心技 15,953,800 6,381,520 4,786,140 4,786,140 术人员(共计 118 名) 合计(126 名) 17,650,200 7,060,080 5,295,060 5,295,060 注: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股份解锁后,其所持股份 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130 名激励对象中,2 人在解除限售期前退休、 2 人在解除限售期前调整为商丘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进行回购注销。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以披露前一日的股 份性质进行测算,并考虑本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1、有限售条件的 11,305,570 0.50% -5,143,980 6,161,590 0.27%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57,610 0.02% 508,920 866,530 0.04% 股权激励限售股 10,947,960 0.49% -5,652,900 5,295,060 0.24% 2、无限售流通股 2,238,402,839 99.50% 4,786,140 2,243,188,979 99.73% 3、股本总数 2,249,708,409 100.00% -357,840 2,249,350,569 100.00% 注:1、上表中总项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是分别计算占比时四舍五入的尾差所致。 2、最终股本变化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7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锦天城律所出具的《关于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期解锁及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 律 意见 书》; 6、华金证券出具的《关于神火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