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参股安徽相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纳米陶瓷铝合金是国家重点推广的示范新材料,在航空航天 等高端领域已有成熟应用,为推动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神火股份”)铝加工产业转型发展,提高公司铝加工产 品附加值,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决定联合山东 潍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焦集团”)、淮北市相诚城市运 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相诚”),以自有资金共同对安徽相 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邦公司”)进行增资,并授权管理 层办理协议签订等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相邦公司 35% 的股权,不是其控股股东,相邦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中 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出具的《神火股份 拟对相邦公司增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 020784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本次增资金额为 18,637.50 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资参股相邦公司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 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资参股相邦公司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 会议审议;同日,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本次增资 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相邦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为 基准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4492 号);由具有证 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水致远对相邦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 估,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潍焦集团 1、名称:山东潍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山东昌乐县 4、住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团结路 109 号 5、法定代表人:刘良玉 6、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14 年 9 月 9 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5312822169T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财务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潍焦集团股权结构如下图: 2 刘良玉 潍坊市国有资产监 职工持股会 乳山市润城国有资 督管理委员会 产管理有限公司 31.84% 30% 威海鑫山集团有限公司 42.73% 93.23% 100% 潍坊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乳山鑫山贸易有限公司 64% 20% 16% 山东潍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与本公司的关系:潍焦集团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 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 查询,潍焦集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淮北相诚 1、名称:淮北市相诚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 4、住所:淮北市相山区淮海路北花园路东营-1#401 5、法定代表人:张立哲 6、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7 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MA2MRE161J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 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园 区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 3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淮北相诚股权结构如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淮北市财政局 100% 10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98.30% 1.70% 淮北市公用事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100% 淮北市相诚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1、与本公司的关系:淮北相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 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 查询,淮北相诚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王浩伟团队 1、王浩伟是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其成形技术研究,是纳米陶瓷铝合金的主 要发明人;王浩伟团队共 13 人,为相邦公司原股东,本次增资前持有 相邦公司 100%股权,详见“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11”。 王浩伟团队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住所 任职单位 1 王浩伟 上海市闵行区 上海交通大学 2 刘 华 上海市浦东新区 无 3 李爱平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 无 4 4 彭肖溶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彬城镇 无 5 马乃恒 上海市闵行区 无 6 陈 东 上海市闵行区 上海交通大学 7 李险峰 上海市闵行区 上海交通大学 8 陈 哲 上海市闵行区 上海交通大学 9 吴 一 上海市普陀区 上海交通大学 10 汪明亮 上海市闵行区 上海交通大学 11 易志高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西北工业大学 12 王鹏举 上海市闵行区 上海交通大学 13 夏存娟 上海市普陀区 上海交通大学 2、与本公司的关系:王浩伟团队 13 名自然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 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 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 径查询,王浩伟团队 13 名自然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相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安徽淮北 4、住所:淮北经济开发区龙湖工业园 5、法定代表人:易志高 6、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25 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060849495P 9、经营范围:金属基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铝、铝合金 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有色金属粉体、线材和焊丝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航空航天器材,轨道交通设备,汽车、 5 摩托车、内燃机、压缩机等的零部件制造、销售;电力设备和器材的生 产经营;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有优先认购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认购权。 11、本次交易前,相邦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王浩伟 67.60 338.00 2 刘 华 5.00 25.00 3 李爱平 5.00 25.00 4 彭肖溶 4.50 22.50 5 马乃恒 3.50 17.50 6 陈 东 2.60 13.00 7 李险峰 2.60 13.00 8 陈 哲 1.80 9.00 9 吴 一 1.80 9.00 10 汪明亮 1.80 9.00 11 易志高 1.80 9.00 12 王鹏举 1.00 5.00 13 夏存娟 1.00 5.00 合计 100.00 500.00 12、本次交易完成后,相邦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王浩伟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 山东潍焦控股集 淮北市相诚城市运 (13 名自然人) 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营管理有限公司 40% 35% 20% 5% 安徽相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3、相邦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 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14、相邦公司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资产总额 13,554.16 15,489.94 25,782.07 27,435.17 6 负债总额 6,575.87 6,391.69 19,048.11 19,287.57 应收款项总额 1,739.28 5,063.56 3,582.98 6,849.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978.29 9,098.25 6,733.96 8,147.60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营业收入 7,739.32 7,558.40 6,394.33 5,620.96 营业利润 2,653.23 3.347.23 1,120.34 1,528.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098.66 2,808.17 944.16 1,352.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7.22 1,225.25 3,413.74 3,238.72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15、相邦公司产权清晰,截至目前,相邦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及 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6、截至目前,相邦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17、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 查询,相邦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纳米陶瓷铝合金项目介绍 纳米陶瓷铝合金是在铝合金熔液中加入氟盐,通过化学反应原位 自生纳米或亚微米的陶瓷颗粒,均匀规整分布在铝基体中而形成的一 种新型铝合金材料。纳米陶瓷铝合金兼具陶瓷强与硬和铝合金轻与韧 的优点,具有高强度、高刚度、高抗疲劳、低膨胀、高阻尼、耐高温、 耐磨、耐应力腐蚀、吸收中子等优越性能,又保持了铝合金易成形、易 加工的特性,连续 3 年被工信部列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 导目录》,有望成为新一代铝合金基础材料,目前已在航空航天等高端 领域取得成熟应用。 公司聘请部分行业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后,认为纳米陶瓷铝合金拥 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了铝基复合材料关键技术的突破,具有较大 7 的市场潜力。 五、《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1、评估对象:相邦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评估目的:公司拟对相邦公司增资,需对上述经济行为所涉及 的相邦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作为该经济行为的价 值参考。 3、评估范围:相邦公司经审计后申报的全部资产与负债。 4、评估基准日:2024 年 9 月 30 日。 5、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6、评估方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7、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持续经 营前提下,相邦公司的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 15,489.94 万元,负债总额 账面价值为 6,391.69 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9,098.25 万元。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相邦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7,580.93 万元, 负债总额为 6,391.69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1,189.24 万元,评估增值 2,091.00 万元,增值率为 22.98%。 (2)收益法评估结果 于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相邦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1,300.00 万元,与账面所有者权益 9,098.25 万元相 比评估增值 12,201.75 万元,增值率为 134.11%。 资产基础法是以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客观存在的资产和负债为基础 逐一进行评估取值后得出的测算结果。相邦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该 公司有着多年的技术积累及销售渠道积累,有着较完备的管理队伍,资 产基础法评估测算时,对企业生产经营起关键作用的人力资源、技术储 备、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管理团队等因素的价值则无法体现,不能体 现出相邦公司日后的收益能力。相对于收益法而言,资产基础法的角度 和途径是间接的,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容易忽略各项资产汇集后的 8 综合获利能力和综合价值效应。 收益法是立足于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被评估单位预期收 益资本化或折现,以评价评估对象的价值,体现收益预测的思路。收益 法的测算结果体现了无法在资产基础法体现的企业所拥有的人力资 源、技术储备、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管理团队的价值,相比较而言, 收益法的测算结果更为合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收益法的测算结果更为合理,更能客观反映相 邦公司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报告采用收益法的测算结果作为最终评估 结论。 8、评估结果的选取: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 9、评估结论: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相邦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1,300.00 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叁 佰万元整,与账面所有者权益 9,098.25 万元相比评估增值 12,201.75 万 元,增值率为 134.11%。 10、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 六、《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相邦公司增资协议尚未签订,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涉及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 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八、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相邦公司生产的纳米陶瓷铝合金是国家重点推广的示范新材料, 在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已有成熟应用,本次投资相邦公司有利于公司 提高公司铝加工产品附加值和技术水平,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实现铝产业做大做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 9 利益。 2、本次投资的风险 (1)存在因成本过高、性能不符合要求等,导致陶铝民用化推广 不及预期的风险。 (2)存在与核心技术团队出现分歧,导致相邦公司经营不及预期 的风险。 公司将与各方股东建立良好的合作和沟通机制,加强与技术团队 的交流,精诚合作,共同推动陶铝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进一步提升陶 铝产品性价比,快速打开市场。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 的正常开展;陶铝项目技术成熟度高,在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已得到应 用,市场潜力较大,公司对其投资能够发挥公司产业链优势,推动公司 铝加工产业转型,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 诚审字[2024]230Z4492 号); 3、中水致远出具的《神火股份拟对相邦公司增资评估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4]第 020784 号); 4、潍焦集团营业执照; 5、淮北相诚营业执照; 6、相邦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