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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
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监事会第九
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7,856.13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下同)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
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火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996】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2 日
向 16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0,961,809 股,发行
价格 6.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048,653,597.71 元,扣除发行费用
24,665,527.0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3,988,070.6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全部汇入公司新设立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且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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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348484_R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适时进行修
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
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
督,以便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专款专
用。
    公司分别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广发银行郑州分行开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
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投项目,其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公司”)。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
经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事
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向新龙公司提供
借款 1,723,988,070.67 元,借款利率为 4.75%/年,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新龙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与公司、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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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项账                                 账户余额                             存储
                           账号                                    资金用途
 户开户银行名称                                   (元)                             方式
     光大银行                                                  河南平顶山矿区梁      活期
                    77250188000223680          78,561,332.11
   郑州东风支行                                                北煤矿改扩建项目      存款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1,954,760,557.62 元,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 9,333,819.06 元,
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余额形成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78,561,332.11 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募集资金使用和节
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净                     利息收入
序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        (含扣除银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额调整后募集资
号                  诺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行手续费)     节余金额
                                    金投资总额
     河南平顶山矿
 1   区梁北煤矿改    174,865.36       172,398.81      165,476.06
     扩建项目
                                                                       933.38      7,856.13
 2   偿还银行借款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合计          204,865.36       202,398.81      195,476.06
     注: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
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同时,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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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且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
收入。
    五、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资金以及
前期通过现金管理等取得的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 78,561,332.11 元的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针对募投项目
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
条件时,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后,
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六、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
影响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
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审议。
    八、监事会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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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状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形,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九、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建投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并通过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我们对神火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九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出具的《关于神火股份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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