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紫光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2024-05-2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
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行审慎判断,并做出
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公司持
股超过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