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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济药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28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 100 号大金产业园行
政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阮澍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7 人,代表股
份 102,714,97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9.35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87,592,06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5.0367%。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76 人,代表股份 15,122,90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322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6 人,
代表股份 15,122,90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3226%。
    3、公司在任董事 9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9 人;公司在任监事 3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
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张骏式、彭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总体审议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提案逐项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1.01 选举胡立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455,0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863,0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281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2 选举龚铖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448,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856,7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240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3 选举郭韶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448,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856,8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240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4 选举方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484,5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892,48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76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5 选举刘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448,9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856,8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240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1.06 选举石守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448,9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856,8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240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01 选举郭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484,4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892,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75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02 选举洪葵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448,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856,7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240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03 选举梅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448,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856,79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240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3.01 选举严婷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484,4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892,4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475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02 选举向伶双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448,8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856,7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240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骏式、彭浩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的主体资格、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