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8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3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和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细则》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殊普通合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上年末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执业人员数量 836 人
师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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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
2023 年上市公司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
(含 A、B 股) 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
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 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
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
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
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2023 年 5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1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公司部分高管与负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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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计计划阶段沟通,就 2022
年度审计计划、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预审关注事项及年审重大风险
领域等进行事前沟通。
(二)2023 年 4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公司部分高管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计执行阶段沟通,就 2022
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初步审计结果、
关键审计事项、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对比等情况进行沟通。
(三)2023 年 4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公司部分高管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计完成阶段沟通,就 2022
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关键审计
事项、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与
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建立实施情况进行沟通。
(四)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应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
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
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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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 2023 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通过多种途径与方式,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等进行充分讨论、保持有效沟通,提供良好的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各项工作。2023 年,天健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
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在公司
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
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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