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4-08-16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069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公 司 2024 年 1-6 月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696,020,589.20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220,963,715.09
元 , 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6,372,490,548.2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833,221,740.55元(以
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提高分
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
的信心。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
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制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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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54,327,548股剔除尚未办结回购注销的限
制性股票65,000股后的股本1,754,262,5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3.5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
红利613,991,891.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正在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65,000股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办结,计划将于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办理完毕,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
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
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
规定和要求,该中期分红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收到的公司控股股
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华东医药集团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的提议(详见公司
2024年2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股
东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提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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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
具体的分红方案,2024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
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2)公
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为
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下限为人民币5亿元
(含税)。本次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
会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36.20%,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
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
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
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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