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蓝焰控股: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24-07-03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67,502,6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64,475,452.20 元。本次不

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
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5.如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
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 公 司 202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967,502,6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3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4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1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 6 号东楼 19 层 1915
室
     咨询联系人:祁倩

     咨询电话:0351-2600968
     传真电话:0351-2531837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