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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高升: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孙春红2024-04-27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孙春红)作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业务

及发展情况,对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                                           缺席
         应参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事姓名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孙春红       6         0       6            0     0         否           2

    2023年任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每次董事会前都能认真

审阅会议议案和相关资料,以严谨的态度和客观独立的立场行使表决权,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2023年度共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由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从事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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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机

构工作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积极沟通内、外部审计

机构,定期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核查公司内控建设情况,充分发挥了

审核与监督职能,有效控制了相关风险。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未

提名公司董监高人员,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相关审议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2月23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接受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

    (二)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对外担保及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袁佳宁业绩承诺补

偿义务代为履行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接受

关联方及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

    (四)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对外担保及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

事会提出的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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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自身实际情况,经2024年3月27日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线上方式参加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

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电话、视频的方式进行沟

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

务管理、违规对外担保解决进展等情况,积极发挥自身法律特长,在财务管理方

面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确保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研究,对涉及关联交易、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重点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慎的

核查,积极有效独立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披露

信息的公平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提高

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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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的相关职权,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

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

挥好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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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孙春红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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