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铁: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4-06-08
2022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 华铁 公告编号:2024-044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本公司”“ST
华铁”)及时任董事长、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2024年6月7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广
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宣瑞国、王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5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宣瑞国、王颖:
经查,ST华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4年2月6日,ST华铁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公司与杭实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基金”)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并称杭实基金将协调相关产业投资资源与公司共同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
积极参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化解等。ST华铁未按照规定在证券交
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前述信息,且未充分提示杭实
基金与ST华铁尚未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文件、相关合作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及相关风险等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
ST华铁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202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时任公司董事长宣瑞
国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颖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ST华铁、宣瑞
国、王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
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与风险提示
1、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按照监管要求,认真吸
取教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学习,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
展。
2、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认真吸取
经验教训,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地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202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6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