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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子高科: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2024-12-14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4-089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地点、审议事项、参加会议对象等内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

13日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333号金砖大厦35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6、主持人:董事章玉明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推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章玉明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2,091 人, 通过现场和网

络投票的股东 2,091 人,代表股份 3,180,975,6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1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88,941 股,占公司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109%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2,089 人 , 代 表 股 份

3,179,886,7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0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90 人,代表股份 192,775,04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88,9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88 人,代表股份 191,686,1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73%。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相关表决情

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人,
具体如下:

    1.01.《提名叶骥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
   表决结果:同意3,153,702,624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165,501,983股。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叶骥累计投票得票数超
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叶骥当选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提名章玉明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50,296,054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162,095,413股。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章玉明累计投票得票数
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章玉明当选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提名张民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50,328,24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162,127,599股。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张民累计投票得票数超
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张民当选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提名徐芳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53,131,345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164,930,704股。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徐芳累计投票得票数超
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徐芳当选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提名刘中锡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50,243,347股。



                                     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162,042,706股。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刘中锡累计投票得票数
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刘中锡当选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提名喻凯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50,307,64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162,107,002股。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喻凯累计投票得票数超
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喻凯当选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人,具
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提名谈跃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51,884,458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163,683,817股。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谈跃生累计投票得票数
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谈跃生当选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提名杨央平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50,273,14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162,072,501股。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杨央平累计投票得票数
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杨央平当选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2.03.《提名陈珊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150,298,50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162,097,862股。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陈珊累计投票得票数超
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陈珊当选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3
人,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选举周波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1,761,98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163,561,339股。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周波累计投票得票数超
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周波当选为公司第九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应海增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0,256,81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162,056,172股。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应海增累计投票得票数
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应海增当选为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选举虞舒心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150,399,44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如下:同意162,198,799股。




                                     4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虞舒心累计投票得票数
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虞舒心当选为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姓名:孙立、敖菁萍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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