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1-10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4临-0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大酒店”,公司持股
占比60.72%)就与福州西湖大酒店、福州西湖酒店用品有限公司的
合同纠纷案件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期
间,被告福州西湖酒店用品有限公司提起反诉。2022年9月福建省福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诉讼作出《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
书》(2021闽01民初2098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31日、
2022年9月21日和2022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
47)、《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
-35、2022临-38)。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闽东大酒店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2022]闽民终 2022 号)。福州西湖大酒店因与闽东大酒店合同纠
纷一案,被告福州西湖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不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2022)闽 01 民初 2098 号民事判决,依法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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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提起上诉,现将终审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闽 01 民初 2098 号民
事判决;
二、驳回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 842513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828881 元,均由福
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无尚未披露的小额诉
讼、仲裁事项,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
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2023年度及本期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闽民终2022
号)。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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