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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3-19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于 2013 年 12 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席合伙人为余强先生,拥有财政
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3000014)。
    中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汇合伙人 113 人,注册会计师 689 人。2022 年度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17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
告。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
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3 月 26 日,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任中汇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
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
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
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汇关于公司
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线
上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
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