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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中矿业: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1-15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4-118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
额为 434,993.79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75%。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
七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4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305,000
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
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超过本次预计额度的担保
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19 日、2024 年 4 月 9 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2)、


                                    1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申请了一笔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同意为公司的该笔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该合同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金日晟矿业为公司提供担
保的金额需根据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确定。
    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金额为
5,000 万元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故金日晟矿业本次实际为公司提供
的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
批准。
    本次担保发生前,金日晟矿业对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 220,000 万元,担保余
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为 160,029.71 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金日晟
矿业对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 215,000 万元,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
为 165,029.71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0701444800H
    3、注册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小佘太书记沟
    4、注册资本:1,508,021,588 元
    5、法定代表人:林圃生
    6、成立日期:1999 年 10 月 29 日
    7、经营范围: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
制品销售;游览景区管理;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金属制
品销售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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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00,345.72                 297,771.01

          利润总额                     131,530.08                  78,330.80

           净利润                      114,101.37                  66,467.75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405,739.13              1,508,118.65

           总负债                      815,795.10                 851,730.9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60,445.00                 566,985.25

        流动负债总额                   449,668.16                 529,559.53

           净资产                      589,944.03                 656,387.72
    注:2024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公司实际发生
对外担保金额为 269,964.08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贷款金额为 217,015
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对公司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9、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债务人: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
    第一条 定义
    1.1 最高额保证,是指甲方就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享有的在一定期间内连续
发生的多笔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当发
生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时,乙方有权在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
内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 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
    2.1 在本合同第 2.2 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
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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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称“主合同”)。
    2.2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 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
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
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2.3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以下第【(2)】种方式确
定的额度:
    (1)(币种)【/】(大写金额):【/】。
    (2)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贰亿元整】和相应的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
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
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第三条 保证范围
    3.1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
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第四条 保证方式
    4.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 保证期间
    5.1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
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贷款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2、贷款金额:伍仟万元整。
    3、贷款期限:自 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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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贷款担保:本次贷款由金日晟矿业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434,993.79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75%。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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