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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科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4-03-2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被保荐公司简称:联科科技(001207)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阎鹏                          联系电话:0531-6888920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凤华                        联系电话:0531-68889210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宁华                        联系电话:0531-68889038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宝庆                        联系电话:0531-6888903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                  是
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议案)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议案)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项目                    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1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9 日
                                            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募集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金使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2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2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


                                                                             未履行承诺的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行承诺
                                                                                 施
1.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
                                                                是           不适用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3.公司、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是           不适用
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4.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6.公司、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承诺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未履行承诺的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行承诺
                                                                                 施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
                                                                 是          不适用
关联交易的承诺
9.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是          不适用
漏的相关承诺
10.公司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未履行承诺的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原因及解决措
                                                                 行承诺
                                                                                 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
                                                                 是          不适用
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2.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奇智、上海临彤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临彤长虹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沈阳兴途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途健辉 1 号私募基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是          不适用
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的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无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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