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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瓷股份:华瓷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绍军2024-03-29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绍军)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湖
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瓷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我们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绍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0 年 11 月。2003 年和
2005 年分别获得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电子工程(固态器件)硕士和材料科学博
士学位,研究方向侧重于陶瓷制备、结构和性能,粉末冶金及增材制造技术,以
及物质文化遗产修复材料设计与制备。曾任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副研究员(博
士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博
士生导师,现任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粉末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博士
生导师,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粉末冶金技术期刊
编辑委员会委员。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或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也
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 2023 年度各类会议情况
    2023 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了公司全部 4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
大会,亲自出席率为 100%。独立董事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职权,勤
勉尽责地做到了会前认真审阅文件资料、必要时主动调查获取所需议案相关材料。
会议上展开充分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表决,为公司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合规运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 年,本人按照职责参加了战略委员会的会议。2023 年 4 月 15 日,出
席了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于公司《关于收购广东山摩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三)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与独立董事保持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
况,并获取相关独立判断的资料;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会议材料能够
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效的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规
则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
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经营必要、程序合法的前
提下进行的,定价合理公允,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相关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没有
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
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我们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
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
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文件 83 份。
(四)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规
范的执行和落实,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自我评价,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我
们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 公司有关投资的情况
    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投资的情况。对于公司《关于收
购广东山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本人认为:该议案基于公司
发展战略,积极整合公司核心业务的上下游优势资源,在材料等领域开展投资并
购或战略合作,加强服务市场的广度与深度,完善公司的整体布局,有利于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召开、议事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范,秉持忠实、勤勉和恪
尽职守的精神,充分发挥了独立决策作用。在这一年中,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重
大事项进行了深度审查,并提前获取议案背景信息以确保事前书面认可的合规性。
凭借专业知识,有力推动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优化和完善,致力于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 2024 年,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客观和审慎的原则立场,坚定履行法
定职责,不遗余力地保障全体股东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与有效保护,进一步促进公
司的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
(本页无正文,为<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刘绍军


                                                    2024 年 3 月 28 日